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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岁可拘,年龄不再是“免罚金牌”

来源:靖谮庸回网-工人日报
2026-04-19 21:44:08

顶端新闻评论员 秦园园

2026年新年伊始,两起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引发社会关注:1月3日,广东湛江3名15岁少年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,被依法行政拘留13天;1月13日,内蒙古五原县4名14岁女生校外辱骂、殴打13岁女生并拍摄视频,被拘留罚款。

2025年6月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未成年人执行拘留年龄作出了调整,14周岁到16周岁之间不再是“免罚金牌”。

这两起案件是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2026年1月1日施行后,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“亮剑”的标志性实践,以“应拘尽拘”的鲜明态度,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:年龄不是“小霸王”的“护身符”,法律红线不容践踏。

长久以来,因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和“教育为主”理念,对部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置常陷入“宽松软”困境。批评、训诫,对于某些已然漠视规则的“问题少年”而言,甚至可能助长其“年龄特权”的错觉。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愈发强烈,公众希望法律更具威慑力。
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是对这一期待的积极回应。其核心在于,不再将“年龄”作为唯一考量,而是将行为性质、具体情节与社会危害性置于关键地位。

无论是持械追打,还是聚众施暴并录像炫耀,这些行为都远超正常嬉闹范畴,对他人身心、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侵害。此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,是对受害者的必要交代,也是对违法者的应有惩戒,更是向社会明确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: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但绝不纵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。

顶端新闻评论员认为,治安拘留是震慑未成年人“小霸王”行径的猛药,彰显了“过罚相当”的法治原则,有力破除了“未成年即免责”的错误认知。然而,也应看到,惩戒无法替代系统深入的教育矫治,要真正解决问题,还需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,推动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司法形成合力,从根源上铲除滋生“小霸王”的土壤,让每个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。

责任编辑:靖谮庸回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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